已經結婚五年
實在已經無法忍受這種生不如死的婚姻生活
婆婆不喜歡我
老公也把我當傭人使喚
五年來都沒有把薪水交給我過
現在他失業,我工作了10個月,卻一毛都存不起來....
我薪水薄弱計時薪制的,一個月才一萬出頭
我還要養他跟兩個小孩以及家裡所需的費用跟繳費....
我已經忍受不了這種折磨
最近在談離婚
他因為負債累累可以危及性命不要小孩跟他冒險
所以他給我的離婚條件是兩個小孩歸我管,而他不願意負擔任何贍養費(理由他沒工作又負債累累)
我如果不願接受這條件他就不簽字離婚....
但我自己明白沒有娘家沒有住所薪水薄弱的我無法養活兩個小孩
可能連自己都養不活了....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想把小孩送到育幼院又覺得這樣很狠心...
可是不送走又沒辦法專心工作因為小孩一個才剛上幼稚園一個才三歲需要人照顧....
而且沒住所也是煩惱...我不願孩子跟我受苦....
找專人出來協商離婚事宜我也付不出律師費用....
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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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7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