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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外遇,我該如何討贍養費?

財訊雙周刊

「我們離婚吧!」與先生結褵15年的陳妮,某天聽到先生突如其來的「告白」,彷彿晴天霹靂!


當年,陳妮為了支持先生到大陸打拼事業,自己留在台灣,一邊負責養育女兒,一邊還要兼顧工作,結果,與先生長期聚少離多,兩人感情轉淡,但她萬萬沒想到,先生竟在大陸外遇另結新歡,還生了個兒子,不但取得公婆的認可,還悄悄地為離婚做好「計畫」。


原來,陳妮的先生因怕她會獅子大開口,索取大筆贍養費,所以早在半年前就逐步將婚後資產轉移。如今,面對外遇在先、脫產在後的先生提出離婚,陳妮能要得到贍養費嗎?她該要求多少的贍養費呢?


子女教育生活費 最容易讓夫妻雙方掏錢


根據統計,2008年台灣平均每天就有153對夫妻離婚,高居亞洲之冠,談判離婚時,到底誰該付贍養費?子女的教育和生活費又該如何解決?元貞聯合法律事務所顧問律師賴芳玉表示,「在談離婚時,夫妻對子女教養金大多都願意負起責任,也較容易支付或拿到錢。」她也提醒,夫妻談離婚時,附帶產生的金錢問題若處理不好,很容易讓兩個家庭都陷入仇恨的深淵!


那麼,談判離婚時,夫妻雙方該怎麼處理相關的金錢問題?《Smart智富》月刊綜合賴芳玉、擁有CFP執照的財進財商顧問公司教學總監屈立楷,以及長期處理兩性關係的友緣基金會執行長廖清碧的解析,當夫妻要離婚時,對於贍養費、子女教育金等問題,應從以下3大方向討論:


Q:誰該付出金錢代價?
A:你有工作、對方沒過失 就難爭取到贍養費



傳統上,都認定男方要支付離婚的贍養費,但這觀念現在已經式微。根據法律界的粗估,在夫妻協議離婚的案例中,女方能順利拿到贍養費者,10個案例中約只有3例,因為現在許多女性,若本身也有經濟能力、不想與前夫糾纏不清,多會主動放棄贍養費請求權。


但如果離婚夫妻對贍養費問題無法達成協議,而要打官司,結果會如何?賴芳玉指出,法律講究公平性,女方只要本身有經濟能力,通常很難順利爭取到贍養費。


從法院實際判例看,當一方要向婚姻中有過失(例如外遇、家暴或虐待)之一方提出贍養費要求時,如果因為離婚,會導致一方生活陷入困境,通常會獲得勝訴。但是,如果另一方並沒有過失,或是你本身有工作或相當的經濟能力,恐怕就不太容易爭取到贍養費用。


不過,賴芳玉和屈立楷都認為,若雙方育有子女,在血緣相連下,不管男女都會願意掏錢,負起養育責任,此時不妨將金錢重點擺在爭取子女教養金上。

Q:按月拿還是一次付?
A:避免對方哭窮拖延 以資產作價,先落袋為安



在給付贍養費或是子女教育金時,常常遇到對方以哭窮戰術來迴避責任。賴芳玉建議,協議離婚時,最好採取一次收受的方式,避免對方只支付幾個月生活費後,就要不到錢、甚至找不到人。她提醒,除非是法院判決離婚,雙方協議的內容才有法律效力,如果是協議離婚,一旦對方失守諾言不給付時,法律是無法強制他支付。


此外,像陳妮先生在離婚前提前脫產,則陳妮可就時間點進行舉證為夫妻共同財產,盡量追回自己的權益。


Q:子女教養金會花去哪?
A:透過信託、保險方式 確保資金長期按計畫使用



有些人不肯支付子女教養金,理由是擔心另一方在拿到錢後,會管理不善、到處亂花。對此顧慮,屈立楷建議,雙方可以透過信託、或是購買保險的方式,確保資金能夠長期按計畫使用。


通常給付金額較多時,律師或財務專家就會建議採取信託方式,由父母雙方共同制定信託條件,例如每月提撥多少錢、當子女考上大學或出國念書時可再支領多少錢、子女滿幾歲後就可全權調度帳戶內資金。若是單筆金額並不高,屈立楷表示,可提撥1~2年所需的緊急預備金後,依子女年齡規畫,購買不同年期的儲蓄保險、年金保險等,讓子女短、中、長期的資金需求無匱乏風險。

離婚率高漲的現今,許多人面臨離婚最擔心的就是財務問題;很多人不了解或者因為錯誤的方式,而讓自己的權益喪失。


看完了本篇文章,您是否對於贍養費與子女教養費用有更多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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