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黃姓男子不滿常被友人追問「你太太是否有外遇?」竟在妻子臉書上PO文:「外遇偷人,亂搞男女關係」、「一點羞恥心也沒有」,再寄寫著「浸豬籠」字樣的包裹給妻子,2 人為此鬧翻,離婚收場。
檢方指出,「浸豬籠」為古代懲罰不守婦道婦女的私刑,把婦女裝入運載豬隻的竹籠中,在開口處綑以繩索吊起來,放到河流或池塘中淹浸,輕罪者,讓其頭部露出水面浸泡;重罪者則淹浸至死。
45歲黃姓男子不滿老被朋友追問「你太太是否有外遇?」不勝其擾,冒稱黃姓女子,在太太臉書上PO文:「外遇偷人,亂搞男女關係是常態性外遇,把偷人當作家常便飯,髒到外遇對象也不用保險套」、「做偷人的骯髒事一點羞恥心也沒有」、「唯一有的是爛到極點的身體」。
黃男再請快遞寄玩偶到太太辦公室時,在包裹上寫著「浸豬籠」,黃妻認為遭先生恐嚇,告先生誹謗、恐嚇罪後,訴請離婚。
無恐嚇字句 夫獲不起訴
黃男雖冒名PO文,但他以住處電腦上網,被警方查出。妨害名譽部分,黃妻與黃男在協議離婚時已撤回告訴;恐嚇部分,黃男解釋,他是把玩偶寄還給太太,並希望太太好好做人,沒有加害太太的意思,更無恐嚇犯意。
基檢以黃男包裹上,並未出現其他恐嚇字句,做出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