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姓女子去年4月間在友人、員警的陪同下,前往丈夫租屋處抓姦,發現丈夫與施女共處一室,丈夫僅穿著上衣、內褲,加上屋內有施女在大型收納袋的過夜衣物,王女認為丈夫與施女通姦,提出告訴,提供丈夫與施女一同出遊,同住飯店的對話紀錄佐證,王也求償丈夫、施女需賠60萬元。
王與友人經過警方製作筆錄後,重回租屋處,在租屋處的桌上發現一團衛生紙,王送交檢方鑑驗,發現衛生紙團有王女丈夫的精液反映,王女丈夫在法院審理時說詞反覆,一下稱衛生紙是挖鼻孔之用,後來又說是自慰所用,不被法官採信,加上兩人犯妨害家庭罪嫌已各遭判刑4月在案,認定王女求償有據,審酌王女丈夫、施女的職業等情狀後,判王女丈夫、施女需賠25萬。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