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透露,身材高瘦的陳姓小隊長(四十歲)與張姓男子(四十多歲)是多年好友,張妻年紀與陳相當,蓄長髮,略有姿色。雙方交情匪淺,陳男經常與張男夫婦一同在假日出遊,三人結伴同行,過夜時還曾同住一房。
女遭逼問認出軌
不料陳利用出遊機會對張妻放電,後來更是頻獻殷勤,張妻本來就對陳有好感,受不了一再放電,前年二月開始幽會,張妻還開著自己的車子載陳男上摩鐵,有時則由陳男駕偵防車載張妻。
直到前年十一月初,張在出遊時發現妻子與陳男舉止曖昧,除了眉來眼去、深情對望,還不時有摟肩等肢體碰觸行為,直覺有異,回家後一再逼問,妻子才坦言出軌,並供出幽會地點有鳳山區西子灣汽車旅館和仁武區金銀島汽車旅館。
男念夫妻情撤告
張男為之氣結,怒告陳妨害家庭。檢方調閱這兩家摩鐵的電腦紀錄,發現光是前年二月到十一月之間,兩人就有二十二筆進出紀錄,時間多在陳男上班打卡過後,偶爾在中午或晚上,其中陳男駕偵防車進出摩鐵即有六次之多,行徑誇張。
東窗事發後,張妻一再對老公表達悔意,張男姑念結褵二十年,對妻子撤告。檢方今年五月起訴陳男,市警局隨後追究行政責任,除了就不當男女交往簽報記過兩次處分、勤務不正常記過一次,公車私用部分記申誡兩次。
應加強法紀教育
高雄市議員黃柏霖痛批,執法人員應該用更高標準要求自己,「睡人妻、還偵防車私用,這種行為應該嚴懲」,市警局要以此案例來加強法紀教育,才能符合社會的期待。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說,該名小隊長雖然沒有利用權勢搞婚外情,但偵防車私用,還在上班時間開房間,這就是不對,該處分還是要處分。退休警察張德清則嘆說,警察雖不是聖人,但還是要潔身自愛,以免被外界拿放大鏡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