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院近期允許女子向長期失聯的丈夫,以臉書提出離婚通知。(圖:AFP)
未來臉書 ( (US-FB) ) 也能成為離婚工具?近來紐約法官允許一名住在布魯克林區的女子利用臉書作為工具,向先生提出離婚通知。
根據《CNN》報導,這位名為 Ellanora Arthur Baidoo 的女子已試圖和丈夫離婚長達好幾年。根據她的律師 Andrew Spinnell 表示,其客戶始終無法將離婚文件傳給丈夫。
這名女子先前曾透過電話向丈夫表達離婚意願,但她的丈夫表示,自己並無固定的地址,也沒有固定的職業,更明確拒絕收取女子寄來的離婚文件。
在想盡各種辦法之後,女方律師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在這種情況下以其他替代方法:社群工具,提出離婚訴求。
最終紐約法官決定,女子得以利用主流社群媒體,例如臉書及推特,向丈夫交付離婚文件。法官也要求女子必須提出該帳戶屬於丈夫使用的證明,屆時丈夫只要登入帳戶,就會看到離婚通知。
女方表示,兩人雖在2009年結婚,但事後因為丈夫拒絕參加加納傳統婚禮,婚姻即出現問題。根據文件顯示,這對夫妻從來沒有住在一起過。
女方律師表示:「她不要求男方任何一分錢,唯一的心願就是能盡快離婚,並展開全新的生活。」律師也提到,目前女方已透過臉書兩度試圖和丈夫聯繫,但迄今尚未收到任何回音。若男方仍持續拒絕離婚傳票,法官最後可以「默認離婚」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