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 2014 / 8 / 13 * 發佈
中國女子徵信社小枚嫁來台灣,玩弄2名台灣男子於股掌中,兩邊哄騙、兩邊拿錢,其中蘇男與小枚交往被挖了數百萬,又支付聘金6萬人民幣(約29萬餘台幣),最後還是分手,台中徵信社地方法院判小枚偽造文書4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小枚88年嫁給陳男,離婚後還同住2年,但小枚卻私下結識蘇男,同時遊走於2男間。
小枚懷孕,告知蘇有他的小孩,雙方談及結婚,但小枚母親堅持需6萬人民幣聘金,蘇認為交往期間已給小枚數百萬元,不願再付聘金,婚姻暫緩。
因蘇給錢不爽快,小枚又回頭騙陳男腹中孩子是他的,想與陳再結婚,陳苦無小孩,欣然答應,2人再次登記結婚。
陳男每月固定給小枚6萬元家用,而蘇認為小孩是他的,也甘心支付日後生產及坐月子費用20萬元。
小枚產下一子,生父登記為陳某,蘇每月還支付小枚2萬至3萬元撫養費。
孩子出世後,蘇男父母同意兒子與小枚婚事,願意支出聘金;這時小枚又對陳男誆稱2人先假離婚,申請單親幼兒補助,等小孩上學再來復婚,陳也同意。
小枚再次恢復單身,才告知蘇男孩子生父登記是「陳某」,小枚跟蘇男2人向法院提起確認親子之訴,果然經鑑定後為蘇男小孩,小枚順利拿到6萬人民幣回中國徵信社,之後搬到新北市徵信社與蘇同居,但2人常大吵,最後小枚還找陳到台北徵信社幫她搬東西,又與陳同居,蘇憤而告小枚偽造文書等。
小枚騙陳男第二次登記結婚,及將小孩登記為陳某婚生子女,2次觸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此案檢察官原認定陳是同夥,依共犯起訴,但法官審理發現陳也上當,判決陳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