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控妹瞞母將土地過戶
祖產遭侵占竟是「祖先託夢」才知道?
雲林縣徵信社古坑鄉一名80歲老婦狀告女兒侵占千萬祖產,昨在警局製作筆錄時,直呼想不到女兒竟如此對她;老婦女婿則大聲喊冤,強調是「花錢買地」,款項是要給岳母當養老金。
家住古坑華山的老婦日前在兒子陪同下,至法院按鈴控告小女兒侵占。
她的兒子指控,妹妹在他與母親都不知情情況下,將母親名下土地過戶,且領走母親存款。
直到今年4月,他在客廳睡覺,睡夢中一直聽見有人在耳邊說,「你的土地被人賣掉了!」他跑到代書事務所詢問,才驚覺母親名下2筆土地及他與母親居住的房子,都被妹妹以買賣名義過戶,3筆總計約千萬元。
老婦說,女兒及女婿今年一月突然回家,帶她到徵信社代書事務所,當時她根本不知女兒竟是帶她去徵信社辦理房產過戶,之後女兒又帶她去古坑鄉徵信社農會,把她帳戶內的25萬元存款領光光。
「實在想不到,女兒為什麼這樣做?」她說,只要女兒還地,她就不追究。
妹稱賣地所得供母養老
聽到岳母與大舅子種種指控,老婦女婿怒斥:「亂講話!」他表示,一月間接獲大舅子女兒告知,說大舅子想賣掉岳母土地,他和太太擔心岳母老本被敗光,趕回古坑徵信社,經家族會議討論,由他們夫妻以每坪1萬5000元買下岳母土地,總價105萬,賣地所得作為岳母養老金,由他們代管,每月再付給岳母2萬5000元至2萬8000元。
他說,大舅子不務正業,沒錢花就向岳母要,要不到就惡言相向,岳母不堪其擾,想住進養老院,他們才介入此事。
而岳母名下原本有3筆土地,一筆早已賣掉,另一筆已被大舅子賣掉,賣給他們這筆,是岳母與人共同持分,岳母實際持分僅69坪。
當初受委託經辦土地過戶的代書則低調證實,老婦與小女兒確實有辦土地過戶,雙方是以每坪1萬5000元買賣。
自由時報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 – 2014 / 8 / 27 * 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