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偷情894次 小三判賠大老婆40萬
作者: 鐘武達╱彰化報導 | 中時電子
中國時報【鐘武達╱彰化報導】
小吃店女老闆和已婚男子偷情,5年到汽車旅館開房間894次,平均每2天嘿咻1次,男子妻發現提告並求償150萬元。
經營小吃店的女老闆,是在開店時,與店面鄰居的男子認識,因是近水樓台,2人認識後互有好感,並偷偷交往,一有時間,就相約至汽車旅館嘿咻,關係不間斷維繫了5年。
直到兩人感情生變,而女老闆疑為擺脫糾纏,向警方報案稱被男子性侵,但因供述2人的關係「次數不可計數」,男子才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女老闆不服聲請再議,仍被高檢署駁回。
老公搞外遇,則因處分書寄到男子住處被妻子收到才曝光,妻子據此控告女老闆妨害婚姻。
女老闆指控遭性侵害,法官認為兩人上床次數密集,經常電話情話綿綿,判應賠償男子妻40萬元。
審理期間,女老闆否認與男子相姦,稱是男子要脅要潑她鹽酸,才與男子發生性行為,且男子一再以口交光碟威脅,才會在隱忍多年後忍無可忍下提告。